113-2學士班宿舍雙北短期住宿申請
各位同學大家好,
113-2學期校內學士班宿舍雙北市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- 申請對象:
- 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之學士班學生。
- 學生設籍雙北市以外未滿2年者,或設籍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、石碇、林口等12區)未滿2年者,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。
- 申請時間:114年2月13日(週四)上午10時起至2月18日(週二)下午5時止,逾時恕不受理。
- 申請網址:
- 住宿地點:校內學士班宿舍。申請時可選擇總區宿舍或城中宿舍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選擇「兩者皆可」選項。
- 抽籤順序: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-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- 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。
- 中低收入戶:須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,可減免學期宿費7,000元(詳第八點)。
-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設籍於雙北市以外,但2年內曾設籍雙北市者:須附戶籍謄本。
- 雙北市通學時間較長者:設籍雙北市學生,單趟通學時間超過1小時者,請上傳Google地圖設定從住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午8時抵達學校所需時間截圖。
- 申請結果:114年2月19日(週三)下午2時公告於申請網站,中籤者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,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14年4月11日止。
- 住宿時間:自通知入住當日起,3日內須於申請系統確認入住,7日內須完成繳費及報到,住宿期限至114年6月14日(週六)止。
- 住宿費:自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俟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(112-2學期起行政院補貼本國籍學生校內住宿費,一般生補助學期宿費5,000元,中/低收入戶學生補助學期宿費7,000元,自通知入住當週開始計算補貼額度。)
- 聯絡資訊:申請宿舍相關問題請洽鄭小姐,聯絡電話:(02)33662264、E-MAIL: fanting0310@ntu.edu.tw;宿舍分配問題或跨性別同學如有特別住宿需求,請洽馮小姐,連絡電話:(02)33662266、E-MAIL: anhua@ntu.edu.tw。
敬祝 學業順利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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